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共同到男女一方常住户口民政局办理结婚证书。
三、涉外婚姻在高安路35号,上海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