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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同济大学卓越女性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02 】

 

各单位:

同济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为宣传、表彰在同济大学建设发展进程中做出过卓越贡献,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成果卓著,具有广泛社会声望的同济大学女教师中的杰出代表,为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树立榜样,校妇委曾在2010年、2012年、2014年、2016年、2018年成功开展了五届“同济大学卓越女性奖”的评选和表彰活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影响。

2020年,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广大女教职工、医务人员,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用奋斗和汗水呵护生命,捍卫校园的安宁,她们是最美逆行者,是同济人的骄傲!现经校党委同意,将于今年11月份开展第六届“同济大学卓越女性奖”评选活动,致敬模范,表彰先进,学习榜样。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本次拟评选“同济大学卓越女性荣誉奖”2-3名;“同济大学卓越女性抗疫贡献奖”2-4名;

2、评选工作重点关注教学、科研、管理第一线的女教职工,各单位按照本通知提出的评选要求,采取民主推荐的方法,推荐合适的人选上报校妇工委,并将推荐活动作为发现和宣传女性优秀人才的重要契机,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评选条件

(一)“同济大学卓越女性荣誉奖”评选条件

1、曾经在同济大学学习或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在校内外享有盛誉的杰出女性;

2、在专业领域具有卓越建树,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

3、为学校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师德高尚,为人楷模,具有较高的声望和社会影响力。

(二)同济大学卓越女性抗疫贡献奖评选条件:

1、现任同济大学教授或副教授,在同济大学工作满五年及以上;

2、在抗击疫情工作中,立足岗位,做出不平凡贡献的女教职工、女医护人员;

3、特别优秀的女性,原则上可适当放宽以上第一条的要求。

三、评选办法

各单位可推荐“荣誉奖”和“抗疫贡献奖”各一位候选人,填写推荐表(妇委网站上下载)后,请在11月10日前将推荐表送至行政南楼502室,电子版发到校妇委邮箱(women@tongji.edu.cn),联系人,林老师,电话:65983058。校妇委将组织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进行评审,上报学校党委批准。

四、奖励办法

校妇工委将在12月召开的第六届“同济大学女教师论坛”暨“卓越女性颁奖典礼”上,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

                                                                                        同济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2020同济大学卓越女性荣誉奖推荐表》

附件2:《2020同济大学卓越女性抗疫贡献奖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