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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同济大学卓越女性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妇工委 发布日期:2014-10-28 】

各单位:

为了响应学校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宣传、表彰在同济大学百年历史进程中做出过卓越贡献,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社会服务方面成果卓著,具有广泛社会声望的同济大学女教师中的杰出代表,为在校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树立榜样,校妇工委曾在2010年和2012年成功推出两届“同济大学卓越女性奖”的评选和表彰活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影响。现经校党委同意,将于今年11月份开展第三届“同济大学卓越女性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 本次拟评选“同济大学卓越女性荣誉奖”2-3名;“同济大学卓越女性科研创新奖”2-3名;

2. 评选工作重点关注教学、科研、管理第一线的女教职工,各单位按照本通知提出的评选要求,采取民主推荐的方法,推荐合适的人选上报校妇工委,把推荐活动作为发现和宣传女性优秀人才的重要契机。

二.评选条件

(一)“同济大学卓越女性荣誉奖”评选条件

1. 曾经在同济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在校内外享有盛誉的杰出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上;

2. 在专业领域具有卓越建树,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

3. 为学校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师德高尚,为人楷模,具有较高的声望和社会影响力。

(二)“同济大学卓越女性科研创新奖”评选条件

1. 现任同济大学教授或副教授,年龄在40周岁以上,进入同济大学满两年;

2. 在科研领域成果卓著,以负责人身份获得过国家级自然科学基金或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3. 近十年来获得过国家级优青、教育部新世纪人才、上海市科委学术带头人、上海市教委曙光计划、上海市科委启明星计划等优秀人才项目。

三.评选办法

各单位可推荐“荣誉奖”和“科研创新奖”各一位候选人,填写推荐表后,请在11月12日前将申报名单电子版发到校妇委邮箱(women@tongji.edu.cn),联系人,杨老师,电话:65983058。校妇工委将组织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进行评审,上报学校党委批准。

四、奖励办法

校妇工委将在11月底召开的第三届“同济大学女教师论坛”上,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同济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

2014-10-24